房屋赠与在现实中是广泛存在的,特别是父母对儿女房屋的赠与情况比较多,房屋赠与最终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那么,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是否有效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该房屋赠与合同有效。此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是双方签订合同公证后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此时的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有权还是归赠与人所有,物权效力并没有生效,容易造成法律纠纷;所以大家如果办理完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双方应及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
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
根据《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赠与房产公证费征收细则如下:
受益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按1.2%收取公证费;受益额在20万至50万的,超过20万的部分按1%征收;50万至500万的部分,按照0.8%来征收;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按照0.5%来征收;1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0.1%来征收。
也就是说,房产公证费的征收是采用梯形收取的方式;比如,一套赠与房产来进行公证,该房产市场估价为200万,征收的公证费为:20万以上部分(20万×1.2%=2400元)、20万至50万部分(30万×1%=3000元)、50万至200万部分(150万×0.8%=12000元),共计需要征收公证费17400元。
当然,一般情况下大家遇不到这样需要征收公证费的情况;因为最新法律规定,将个人房产无偿赠与父母、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时,无需办理《赠与公证》,也就是说赠与给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时不需要做赠与公证,那当然就不需要公证费。
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的是无血缘关系的人之间进行的赠与行为。除此之外,这两种情况下纳税也不同,比如,可以不公证的赠与情况下需要的费用为3%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而需要公证的情况下,除契税和印花税外还需缴纳20%的个税和5.6%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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