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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离职一次性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07-2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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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员工离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而我们知道工资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么像这种一次性补偿金要不要交税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取得的离职一次性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取得的离职一次性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取得的离职一次性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开离职证明要多久

  关于开离职证明时间这个问题,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取得的离职一次性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取得的离职一次性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不过起征点比较高而已。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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