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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带薪年休假可以追补几年?

2020-07-2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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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快,生活压力大,许多用人单位为了赶进度而未给员工放带薪年休假,这无疑是侵犯员工相关权益的一种行为,那么,当我们遭受到了休假权利的侵害又该如何追补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法律规定带薪年休假可以追补几年?

  一、带薪年休假可以追补几年

  带薪年休假可以追补3年。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年休假,可以主张最后3年未休年休假补偿。

  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年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一般在当年度安排,最多跨一个年度安排,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只有最后三年年休假还在仲裁时效之内,劳动者主张补休或者经济补偿可以获得法律支持。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规定带薪年休假可以追补几年

  二、确定工作年限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年休假天数根据雇员累计工作时间确定,从参加工作之日开始计算,非本公司的工作年限可提供相应社保证明或离职证明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社保证明:

  贵港市的社保证明,在打印时“结束时间”选择入职本公司前的日期,不能包含本公司已经缴交的时间;

  贵港市外的社保证明,需要有累计缴交的月份或者明细,或者是开始缴交以及结束缴交的时间。

  (2)离职证明:由前公司开具,需要包含基本个人信息、在前公司的入职日期、离职日期,并且加盖了前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或者是公章。

  三、带薪年休假的折算方法

  (1)新入职雇员:(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离职雇员:(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入年休假;

  (4)当年度年休假在每个月考勤结算后,按实际折算满1整天的部分进行释放及休假。

  以上折算方法,前提需要符合享受年休假资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法律规定带薪年休假可以追补几年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带薪年休假可以追补3年。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年休假,可以主张最后3年未休年休假补偿。我们在遭到权利的侵犯时,应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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