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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如何对行政行为分类

2021-08-1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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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行为如何进行分类?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等,不同分类对应的标准是不同的。那么行政法如何对行政行为分类?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法如何对行政行为分类

  1、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行政行为以有无法定形式要求为标准,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以其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为标准,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5、行政行为以有无限制条件为标准,分为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6、行政行为以其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同影响为标准,分为授意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7、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是否以作为方式来表现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

  8、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这是以行政权作用的表现方式和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标准所作的划分。

  9、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以行政职权的来源为标准,可以把行政行为划分为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

行政法如何对行政行为分类

  二、什么是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由公共行政实体依据其行政法所赋予的权力,并针对一单独个别的情况,作出一个对外产生积极或消极法律效果的决定或命令。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三、行政行为的主要内涵有哪些

  行政行为包含了下列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的主体要素。

  2、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的职权、职责要素。

  3、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这是行政行为作为法律概念的法律要素。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行政法如何对行政分类的法律知识,对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研究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把握行政行为的特点,可以从多种角度对不同行政行为的内容、行为产生的结果进行分类。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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