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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服仲裁决定的诉讼起诉书怎么写

2020-07-27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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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诉讼起诉书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劳动争议起诉时需要提交的法律文书,起诉书中需要包含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诉讼请求、实施理由等事项,那么劳动者不服仲裁决定的诉讼起诉书怎么写?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劳动者不服仲裁决定的诉讼起诉书怎么写

  劳动者不服仲裁决定的诉讼起诉书怎么写

  起诉书

  原告:某某,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X市X区X镇X村X号,联系方式:XXXXXX

  被告:北京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职务:董事长;住所地:XXXXXX;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X、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X日期间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XXXXX元;

  X、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期间周六日加班工资XXXXX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XXXXX.X元;

  X、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期间带薪年休假工资XXXX.XX元;

  X、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X日期间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中的一倍差额部分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兴仲裁)京兴劳人仲字(XXX)第XXX号裁决书,现向贵院起诉。

  原告系XXXX年X月X日入职被告方从事司机工作,每月工资XXXX元,劳动合同每年签一次,XXXX年未签订劳动合同,XXXX年X月份被告公司不给原告安排工作并要求原告写辞职申请的方式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大兴仲裁部分驳回了原告的仲裁请求。

  原告认为大兴仲裁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1)关于经济补偿金:原告认为既然被告承认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被告就应该承担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作为一名劳动者在社会上能够得以生存的基础是“工资”,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规定,被告既然主张与原告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就应该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劳动合同法》XXXX年生效至今已近十年,如果说像被告这样正规的公司在自己的员工未上班报到不见人影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的应对措施这首先都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所以原告认为大兴仲裁以原告未提交证据对原告的说法未予采信有违劳动立法的精神。2)关于加班工资;在仲裁阶段被告主张未安排原告加过班,这首先表明了被告方是有考勤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像被告这么正规而且被告方又不止原告一名员工的情况下,在说出未安排加班这句话之前一定是查看了公司的考勤、记录。没有安排加班不等于没有加过班,因为事实中存在不安排加班但是因为工作的性质而必须加班的情形。被告承认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而且工资计发的依据是员工的考勤,所以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规定,被告应该提交考勤记录。大兴仲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上半段将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判给原告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因为这一条还有一个后半段但书的规定。3)关于双倍工资:原告认为立足社会之本在于诚信,原被告双方诉诸法律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应遵守诚信原则方能有利于纠纷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法律规定了应当或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本案中,被告主张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原告认为:在强势力量对比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法律、法规来平衡公平。被告方应承担举证证明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的证明责任,一句“自入职以来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让法律情何以堪。而且被告方不止原告一名员工,在被告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依据强势地位不将劳动合同给原告、而原告又主张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下,大兴仲裁关于双倍工资的认定以及裁决有失公平。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大兴仲裁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请求贵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以维护作为一名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者不服仲裁决定的诉讼起诉书怎么写的内容,起诉书事实方面主要叙述民事权益纠纷形成的事实。证据方面应当充分列述。理由方面,主要依据民事权益争执的事实和证据。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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