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商标国内抢注有效。商标具有地域性,想在哪国得到法律的保护,就在哪国注册商标。商标法恶意抢注商标的办法是,当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当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的,申请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国外商标国内抢注有效。商标是有地域性的,是分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和保护的,在哪国注册的商标受到哪国的保护,所以在国外注册的商标,只要在国内没有被人注册,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不受保护。
同理,咱们国内的品牌要出去海外经营,是一定要注册商标的,如果在没有注册之前就去使用,是不能受到当国法律保护的,一旦出现需要维权的事情,就没有有利证据,甚至一旦被别人注册,海外市场都要放弃了。
如果国外已经有的商标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并且不是驰名商标,你可以在中国注册。获得商标所有权后,如果你注册商标的商品与该国外品牌的商品是相同或类似的,该国外品牌不能进驻中国。
找法网提醒您,恶意抢注商标的办法是: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抢注商标的后果有:
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
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
3.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例如日本产业经济就曾公开发表言论指责我国恶意抢注商标横行,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则专程赴华打击伪意大利品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