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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2022-05-0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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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只有房产过户办理完成才是真正的完成了房屋买卖交易,为了保障房屋过户的高效性,房屋买卖双方最好先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房屋过户材料,那房产交易过户需要什么材料?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产交易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房产交易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二、商业房产交易费用有哪些

  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

  (一)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

  (二)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三)契税费:费率为房款的3‰-5‰,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三、未成年人能否自行进行房产交易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监护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不予追认的合同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或者效力待定合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在法定监护人没有进行追认的情况下,合同无效。未成年人买房需要经过法定监护人同意,或者由法定监护人代其购买。

  房屋过户是需要准备好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等等许多相关的证件的。所以在办理之前我们要准备好。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整理的房产交易过户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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