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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什么担保

2022-05-22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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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时候我们如果不财产保全的话,可能是会有其他不利于自己的情况出现,比如说转移财产从而不能还款等情况。那么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什么担保呢?今天,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你内容,希望对大家能有一定的帮助。

  一、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什么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还要提供保函或者等额财产,一般保全担保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找保险公司开保函。第二种方式,用现金、存款或者房产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什么担保

  二、财产保全担保有风险吗?

  肯定是有风险的。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设定财产保全制度,其初衷是为了充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能够执行,防止被告一方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但是,由于保全申请往往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要求,通常非常紧迫,而为了确保保全效果,一般不能事先通知被告听取其意见,民事诉讼的公平性原则也要求法官在庭审结束之前不能对案件的裁判结果预设立场,因此法院在审查原告保全申请的过程中,往往只能进行形式上的初步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

  而一切诉讼皆有风险,无论原告在起诉时认为自己的诉讼请求如何合理合法,理论上其均存在败诉可能。而财产保全作为一种在法院未作出最终裁判的情况下对被告当事人财产的预先强制措施,就必然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法院依原告的申请作出保全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了被告的财产,但最后原告却部分甚至全部败诉,这就意味着对被告采取的保全措施属于错误保全,被告的财产处分权因此而受到了不应有的强制约束。为了平衡原被告的诉讼权利,防止原告滥用甚至恶意申请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则规定:(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也就是说,法院有权要求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告提供相应的担保,一旦保全错误,可以确保被告的损失得到有效赔偿。当然,被告也只有在确实因保全行为受到直接的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方有权要求原告对此进行赔偿。

  三、申请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要多少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基本相当。目前也有专门为此类保全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各法院与相对固定的担保公司有合作),只要担保公司向法院出具担保书,就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费用由担保公司收取,各地标准不一。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什么担保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总的来说,最重要的应该是自己的身份证明还要担保金。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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