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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

2022-07-04 11: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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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女性职工,应该对产假、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等应该要有所了解,这样在自己生育时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生育时都可以享受一定的产假,那么,北京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北京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发放。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先行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工资,后持劳动者提交的相应材料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无需再将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

北京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

  二、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因此产前15天不能按照产前假支付工资,而应该按照产假标准支付工资。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或者等于女职工的平均工资的,则女职工只能拿到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得到。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平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法定产假多少天

  法定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北京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所述得,出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可以同时领取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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