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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政策哪个部门管

2022-06-06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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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过去,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只生一个孩子的,对于独生子女的父母是有相应的补贴的,那么,独生子女政策哪个部门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独生子女政策哪个部门管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一)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二)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三)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政策哪个部门管

  二、安徽生二胎政策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一)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注意:符合本条例的上述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一)妊娠14周以上,违反《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终止妊娠的;

  (二)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三)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三、山东生二胎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

  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独生子女政策哪个部门管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独生子女证是由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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