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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案件中民事执行啥意思

2022-09-20 18: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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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事案件中民事执行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法定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生效的民事裁判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活动。民事执行案件收取执行费的标准是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50万元、5000万元和10000万元的部分按比例交纳。

在民事案件中民事执行啥意思,民事执行案件怎样收执行费

  一、在民事案件中民事执行啥意思

  在民事案件中民事执行的意思,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采取法定的执行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活动。

  二、民事执行案件怎样收执行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不用交纳执行费。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找法网提醒您,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民事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否提出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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