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监护人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港澳通行证监护人证明怎么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本人XXX与XXX为XXX(生日:XXXX年XX月XX日,护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的父母,特声明同意我们的女儿XXX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照,并委托XXX为其代办出入境证件。 特此声明。
(签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监护人由于智力、体力的相对欠缺或其他客观原因而难以为继监护职责时,法律应赋予其辞任权或拒任权。总结各国立法关于辞任或拒人的正当事由包括监护人年高、疾病、残疾、远离被监护人或已担任多项监护事务,及社会工作过于繁忙等等。鉴于此,建议我国规定监护人如有以下事由时可以要求辞任或拒任:
(1)年满六十五周岁;
(2)有疾病或残疾难以正常履行监护职责;
(3)因照顾老人小孩或者患病配偶家务特别繁忙;
(4)已经承担两个以上监护责;
(5)现役军人或担任政府要职公务繁忙等等。
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监护人的负担,又能尽量避免因监护人的原因使被监护人的权益受损。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监护人就是对被监护人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员,一般是由其父母担任,当然也可能是其他监护人。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港澳通行证监护人证明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