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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监护人证明

2021-05-18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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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监护可以分为法定监护、委托监护和指定监护,所谓法定监护就是按照法律规定产生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例如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监护人资格证明在哪开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怎么办监护人证明

  开监护人证明应当到以下地方进行开具,分别是:

  1、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

  2、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等。

怎么办监护人证明

  二、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

  三、监护人证明书办理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监护人证明是需要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这些材料,直接到被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去开具就行了。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怎么办监护人证明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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