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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申请书交几份

2021-04-1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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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执行的不同意见来说,往往会导致执行困难,如果存在不同意见,另一方肯定不会对执行抱有特别大的热情,那么执行异议的申请书要交几份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执行异议申请书交几份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执行异议申请书交几份

  四份。你的异议涉及实体权利的主张,而非执行程序性异议,故你不应该提出执行异议,而应提出案外人异议。案外人异议就是案外人对法院的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中止对该标的物的执行。所以,案外人异议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法院对案外人异议立案审查后,会依法作出裁决。对于这个裁决,基于结论的不同,申请执行人和案外人均可以在受到裁决后10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一般如果裁决驳回案外人异议,就是案外人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如果裁决案外人异议成立,就是申请执行人以案外人为被告提起执行许可之诉。对于被执行人的主体身份,与被执行人的态度有关,可能作为被告,也可能作为第三人。一旦提起诉讼,案外人异议的裁定就失效,以诉讼结论为准。如果不提起诉讼,则案外人异议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异议申请书交几份

  二、执行异议是什么意思

  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纠正已经生效执行文书的错误。异议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执行人员收到执行异议之后,应当立即审查处理,认为异议确有道理的,应当报请法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执行。如果原执行文书确有错误,应撤销原裁判,按法定程序给予纠正。执行异议没有理由的,应当驳回案外人的异议,恢复执行程序。

  三、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对执行异议的处理。执行异议按照法律规定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议和案外人异议,下面分别论述对两种执行异议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议的处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只能对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什么是执行行为呢?执行行为是指执行人员为了保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采取的执行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留、拍卖、变卖等。执行行为违法,是指执行行为违反了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而实施的执行行为。这里的“法律”是广义的概念,不单单包括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也包括其他诉讼法、司法解释以及部门法。如果其他法律中对强制执行有明确规定,执行人员违反该规定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异议。

  (2)案外人异议的处理。执行过程中通常遇到的是案外人异议,案外人是指执行当事人以外之人,亦即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外,执行依据效力所不及之人。案外人异议中案外人只能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也就是说法院的执行措施已经侵犯了案外人的实体权利,由于现在社会中财产的所有权人和占有人未必是同一个人,设立案外人异议就是为了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是对案外人权利的一种救济制度。案外人异议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于复杂、疑难的案外人异议也可以适用听证程序来审查,以准确查明事实。案外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在异议审查期间,执行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除非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

  (3)对案外人异议裁定不服的救济。对案外人异议的处理结果,如果审查后裁定异议成立,则可能申请执行人不服;如果审查后认为异议不成立,予以驳回,则可能案外人不服。对此《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也规定了救济措施,案外人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如果案外人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执行异议申请书交几份的相关内容,如果存在执行过程中的不同意见,要及早的提出来,避免出现执行的问题。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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