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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特殊岗位保护规定

2021-04-25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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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满足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可以从事大部分劳动生产,但是我国属于未成年工的,那么法律对其从事的岗位有所限制。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未成年工特殊岗位保护规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未成年工特殊岗位保护规定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8)矿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中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6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50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未成年工特殊岗位保护规定

  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有哪些内容?

  (1)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的劳动和对未成年工身体健康特别有害的工作;

  (2)用人单位录用未成年工时,应对其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能录用,录用后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

  (4)组织、指导未成年工的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帮助他们提高文化技术水平;

  (5)必要时要缩短工作时间,延长年休假的假期;

  (6)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

  三、违法招用未成年工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在我国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但是未满18周岁的被判定为未成年工。虽说如此,但是依法却是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因此,未成年工因公受伤也应当按照一般的劳动者工伤进行处理。具体的处理程序是: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未成年工不能够从事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矿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未成年工特殊岗位保护规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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