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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2021-05-11 11: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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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如果要进行抵押的话,最好是要进行不动产的抵押登记,一般说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在相应的部门来进行抵押登记,那么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不动产有多种,种类不同登记的部门也不同。1、土地抵押到土地管理部门。2、房屋到房管局。3、林木抵押到林木主管部门。4、车辆与船舶等到运输工具登记部门。5、企业设备等财产到工商行政管理局。

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二、不动产抵押的要求

  抵押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同时又是抵押担保人;那么就要要求抵押人用以抵押担保的财产是合法的,抵押人要保证所抵押的财产没有第三权利人。借款人也可以请第三人为其提供合法的财产担保。

  抵押人必须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就是说抵押人对抵押的财产是有完整所有权和处分权的。

  抵押财产的价值必须是公允价值,用于评估该财产可以担保价值量。

  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

  三、不动产抵押的注意事项

  (一)我国对不动产抵押采用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不论是取得还是抵押都要经过登记,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否则只有合同效力没有设立权利。也就是说,抵押不动产需办理抵押登记,但即使未办理抵押登记也不意味着无法要求抵押人承担责任。不动产抵押需办理抵押登记,自抵押登记时起抵押权人才能享有抵押权,才能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只有抵押权设立,债权人才可以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否则只能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主张对抵押物担保价值范围内的清偿。

  (二)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并重申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是说把土地上的房屋做抵押,那么地也是一同抵押了的;对土地进行抵押,那么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一同进行了抵押。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只抵押地或者只抵押房屋,法律上视为一同抵押的。

  (三)如果不动产价值高于一次借款所要担保的价值,那么借款人是可以利用不动产剩余可担保的价值再次进行抵押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抵押登记的,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在相对应的部门来进行抵押登记。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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