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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有哪几种

2021-04-2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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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行政处分来说,行政处罚也有很多的种类,不同的种类往往有不同的后果,所以在进行行政处分的时候,要按照相应的一个处分的方式来进行处分。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行政处分有哪几种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行政处分有哪几种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行政处分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行政处分有哪几种

  二、行政诉讼中申请回避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1、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2、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3、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4、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三、行政诉讼中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回避

  1、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2、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点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3、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4、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处分有哪几种的相关内容,行政处分的类型往往关系到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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