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被告人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那么根据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定罪不处罚,或者对其判处缓刑等。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跟受害人联系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受害人联与系,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1、主观方面不同;
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来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是将财物毁坏,犯罪动机一般方面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而寻衅滋事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虽也表现为故意,但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满足其耍威风、寻求刺激等个人不正当的要求,损毁财物不是其最直接、最主要的动机。
2、犯罪起因不同;
从犯罪的起因来看,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一般均事出有因,而寻衅滋事犯罪一般均事出无因,但这里的无因并非是无缘无故,没有任何联系,但它与故意毁坏财物故意犯罪的原因无论是在原因力还是在原因的性质等方面还是有区别的。在原因力方面,寻衅滋事原因力弱些,而故意毁坏财物等故意犯罪的原因力相对较强。在原因的性质方面,前者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后者则带有一定的“正当性”或“合理性”(一般冲突之间存在某种利害关系)。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条规定,故意非法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受害人联与系,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跟受害人联系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