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及签订程序

2021-05-21 09: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是现实生活中所有合同里的一种特殊合同,主要是为了完成装饰工程的施工,就相关事项签订的协议,订立该合同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程序。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及签订程序的相关内容。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及签订程序

一、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及签订程序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6、相关书面文件需要齐全;

7、合同主体清晰;

合同的订立程序有两个步骤阶段,分别是要约和承诺。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都有约束力。

承诺也可以称为接受或接盘。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

二、订立施工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三、施工合同双方违约责任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及签订程序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有自己的订立条件,签订程序包括要约与承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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