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承揽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

2021-05-2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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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承揽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较多材料与证据,根据合同具体情况需要准备的也不一样。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承揽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的相关内容。
承揽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

一、承揽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由登记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户口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由登记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3、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主管部门证明等。

4、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5、如有委托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律师作为代理人的,还应提交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

6、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相关证据,如合同书、口头协议的内容及证人证言;公证书;变更协议;合同解除协议;加工定作物的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封签样品,定作物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的材料;带料加工的提供料样品,规格和数量证据,有关留置抵押协议等。

7、合同履行的情况及证明,如定作方提供材料、物品的证据、耗料单、质量证书;定作物完成的数量、质量;给付的价款、各种票据、鉴定证明;交(付)定做物的凭证等。

8、违约的证据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证明。

9、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证据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二、我国民法典对承揽合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

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

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承揽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承揽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诉讼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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