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运输承揽合同什么意思

2021-05-25 09: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运输承揽合同指的是承揽人按照委托方要求的事项实施运输工作,完成运输工作任务,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承揽合同的要求签订协议,运输承揽和同在生活中其实也比较常见。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运输承揽合同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
运输承揽合同什么意思

一、运输承揽合同什么意思

运输承揽合同指的是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协商约定运输方式,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确定,所签订的协议就是运输承揽合同。

二、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为给付时间的长短。承揽合同一般都不能即时履行,因为承揽人的工作常常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此点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一样,属于固有的继续性合同。

三、违反货物运输合同承运方的责任

承运方的责任: 

1)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2)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运到逾期,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按照规定赔偿,再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 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运输承揽合同什么意思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运输承揽合同是关于运输方面签订的协议,一方当事人按照要求提供运输服务,另一方当事人支付报酬。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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