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交通运输合同

2022-02-0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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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我国的交通合同,在进行签订程序过程当中,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约定以及一些相关服务来进行处理,同时交通运输合同在进行签订过程当中也有一些注意事项,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什么是交通运输合同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什么是交通运输合同

  一、什么是交通运输合同

  (一)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帮助旅客或货物到达其目的地;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则为此支付运费。

  (二)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为了约束承运人、旅客或托运人的行为,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一般认为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旅客购买了客票或托运人领取了托运单即认为运输合同成立。

  (三)运输合同一般为格式合同。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条款一般是由国家授权的交通运输部门统一制定,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般由专门法规规定,并统一印制在客票、货运单或提单上,当事人一般无权自行变更。当然,在实践中也存在运输合同不是格式合同的情况。

  (四)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运输合同的标的不是被运输的旅客和货物,也不是一般劳务,而是运输行为。

  就承运人的一般法定义务来说,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二、承运人的义务

  (一)承运人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到约定地点

  此为承运人的主合同义务,即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其中,“约定期限”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确定,而如何确定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的“合理期限”成为实践难点。期限是否合理,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通常的管理等角度,衡量承运人所最终耗费的运输期限是否“合理”。

  (二)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运送旅客、货物

  运输路线是承运人承担运输业务所需经过的路线。就承运人在运输中路线的选择而言,其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按照“通常的运输路线”。实践中,在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领域,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为了运输安全、便利和快捷,对运输路线往往都有统筹的计划和安排。运输路线的选择,影响着客货的运输时间,故承运人负有按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

  三、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义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票款或者运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这一费用通常在事前已由其与承运人协商一致,或其接受承运人所公示的收费标准。但是,如果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导致票款或者运输费用额外增加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如双方对运输线路约定不明,承运人必须按照“通常线路”来完成其运输义务。此种情况下,承运人所遵循的运输路线是否是“通常路线”、是否存在“绕道”等现象,同样要根据行业惯例等因素予以判断。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什么是交通运输合同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处理交通运输合同过程当中,它的收费标准以及一些注意事项是可以根据实际规定来进行办理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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