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法定解除的期限

2021-05-2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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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生效后,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合同都享有解除权,只要一方当事人出现约定或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即可宣告解除,但是必须要期限内作出。所以,以下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合同法定解除的期限是多长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合同法定解除的期限

一、合同法定解除的期限

当事人对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期限,规定的是“法律规定期限”或“约定期限”,还提到“合理期限”。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合同法定解除的期限以及涉及的内容,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若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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