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的追认,被人量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无权代理一经本人行使追认权予以追认即转变为有权代理,该行为自始产生的法律后果皆由本人承受。
比如说作我和你朋友关系,我没有授权给你帮我签订合同,但你见到有个合同签定下来可以赚钱,但又联系不上我,就以我的名义把合同签订下来,我知道后认为履行这个合同可以赚钱,就同意了你代替我签订的这个合同,就属于被代理人追认了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也就是无权代理的追认.
(一)如果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话,被代理人必须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即视为追认。
(二)如果相对人没有进行催告的情形下,合同法及相关法律都未对被代理人的追认权的行使期限作出规定.所以在相对人没有行使催告权和撤销权的情形下,追认权的行使是没有期限限制的!
2、无权代理人冒用他人名义的行为,该他人是否可以追认
在冒名情况下,行为人并没有声明他是为被冒用姓名的人活动,而是声明为自己活动,同时把他人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名字告诉人们,骗取人们相信他就是该他人。此时,被冒用的名义人是否可以追认,应当以相对人的认知状态为准
3、追认必须是对整个合同的追认。
追认不能对一部分予以追认,对另一部分予以拒绝,或者只追认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对其余部分置之不理。
4、追认必须是无权代理人已经实施的行为,即追认只适用于过去的行为,未来的行为不能预先进行追认。
那我们现在知道了,对于无权代理如何进行追认,无权代理行为需要取得被代理人的追认才会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所以,无权代理一经本人行使追认权予以追认即转变为有权代理,该行为自始产生的法律后果皆由本人承受。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想咨询,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