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电子商务买卖合同的区别

2021-05-31 08: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互联网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电子商务买卖合同现在是网购的一种重要协议,相当于是现实生活中的买卖合同,只不过是存在电子商务领域。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电子商务买卖合同的区别的相关内容。
电子商务买卖合同的区别

一、电子商务买卖合同的区别

电子商务买卖合同是为了完成电子商务买卖交易活动而设计的协议。

网上的订购通常都是在产品介绍的页面上提供十分友好的订购提示信息和订购交互格式框。当客户填完订购单后,通常系统会回复确认信息单来保证订购信息的收悉。订购信息也可采用加密的方式使客户和商家的商业信息不会泄漏。

二、电子商务买卖合同存在的价值

电子商务买卖合同的存在价值就是让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网上支付,节省了客户与企业的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别对于工作忙碌的上班族,也大量节省了其宝贵时间。

在消费者信息多元化的21世纪,可以通过足不出户的网络渠道,如百度微购、淘宝、新蛋等了解本地商场商品信息,然后再享受现场购物乐趣,已经成为消费者习惯,方便消费者需求。

三、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买卖,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不仅需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并且需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性质,这使它区别于租赁合同、借用合同。

2.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以取得价款为目的,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方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支付价款是转移所有权的对待给付,买卖合同这一特征区别于其他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如赠与合同、互易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依据合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的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都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相互对应。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同时也负有向出卖人支付价金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正是另一方的权利。因此,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相对于实践性合同而言的。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内容协商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凡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5.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采用何种形式,一般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形式。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电子商务买卖合同的区别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电子商务买卖合同于普通的买卖合同没有太多区别,可以适用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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