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门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2021-06-07 13: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门面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最好当面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对合同内容要谨慎小心,协商一致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门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
门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一、门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用户最好与房东当面签合同,并查看身份证和房产证是否一致,确保具有此房屋的出租权。

2、用户在没有签完合同前,不要缴纳任何如看房押金、意向金或其他款项,以免钱房两空。

3、用户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用户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必须注意的是,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

二、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需要注意的事项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三、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门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门面租赁合同签订的时候,出租人与承租人都需要注意一定的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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