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担保范围的认定

2021-01-07 14: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果要签订担保合同就要了解担保的范围等相关的内容,对于保证人来讲,对于一定期限内的债务金额要承担保证责任,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担保范围的认定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担保范围的认定

  一、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担保范围的认定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在最高额保证中,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就是最高债权额限度内的债权余额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法律依据

  第六百九十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是什么意思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以上就是关于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担保范围的认定的相关介绍,对于担保合同的担保要注意具体的内容,更要了解相关的法律制度,这样才能提升自己的权益。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大家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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