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二手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

2021-06-09 17: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买卖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十分熟悉的合同类型,而其中房产买卖合同较之其他商品买卖合同而言,相对复杂,其中要涉及房屋装修、设备问题、房产证和过户手续等重要内容,因此合同的签订也十分重要,那么二手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二手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

  一、二手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要换成新的合同。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业务实践,一份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当事人填写的具体情况应确保真实准确,双方对此均应进行必要的调查。

  2、标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

  3、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5、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双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所需承担的责任。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

  6、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或失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7、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三、二手房过户应注意的问题

  1、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要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能否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2、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这主要包括房屋产权证是否真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什么;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等。

  3、对房屋上市交易资格的审查。

  (1)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

  (2)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3)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4)如购买公房,须了解所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须按成本价补足费用。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售;

  (5)所购房屋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须卖房人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

  购房合同涉及相关登记手续,因此合同要妥善保留,但如果真的丢了也有具体解决办法,不必惊慌。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二手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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