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权合同咋样属无效

2021-06-30 15: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的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之间可以就财产的买卖行为、租赁行为等订立相应的债权合同。那当事人之间要设立抵押权的也要依法订立抵押合同,那抵押权合同咋样属无效?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抵押权合同咋样属无效

一、抵押权合同咋样属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违反上述法条规定的生效要件的抵押权合同无效。

二、抵押权合同无效的其它情形有哪些

1、主合同无效造成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本身无效或可撤销

2、以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无效

3、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抵押无效

4、 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放弃抵押权顺位、抵押权变更可能会丧失抵押

6、债权人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设定的抵押无效

6、约定不明确的抵押不成立

7、事后恶意串通的抵押,可撤销

8、禁止流押,反之流押的抵押无效

9、监护人以被监护人的财产设定抵押应属无效

10、超过主债权诉讼时效的抵押权丧失

11、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的抵押无效

1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的抵押可能无效

13、违章建筑的抵押无效

14、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三、行使抵押权的条件有哪些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但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使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得即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受抵押担保,因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债权人因此亦可行使抵押权。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

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抵押权合同咋样属无效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抵押权合同无效的是违反《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则无效。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