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按合同付款时间付款算违约吗

2021-07-06 16: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合同的签订是越来越常见了,我们都知道合同必须要双方自愿签订的才会生效,在生效之后双方就应当依据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但有的时候也会因为各种原因造成违约,那么,不按合同付款时间付款算违约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不按合同付款时间付款算违约吗

  一、不按合同付款时间付款算违约吗

  民法典规定,双方约定交纳定金后,如果签订了定金协议的,一方不按约定支付定金的,就算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违约起诉流程

  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三、定金的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不按合同付款时间付款算违约吗的相关内容,综上,签订的定金合同成立,支付定金的一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定金的,就会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发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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