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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定义

2021-01-12 10: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时,双方会订立借款合同,并写明借款金额,和到期未还款应当支付的利息,以及还款的期限。借款合同可以最大程度保障出借人的利益,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可以根据合同所要债款。那么借款合同的定义有哪些,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借款合同的定义

  一、借款合同的定义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

  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

  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

  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三、借款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借款合同的定义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借款合同就是双方借款的凭证。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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