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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共同保证人的追偿权应如何确定

2021-01-1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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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连带是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对同一债务进行保证。共同保证人的追偿权,可以是一个保证人履行债务,也可以是两个保证人共同履行,然后共同向债务人请求返还的权利。那么连带共同保证人的人追偿权如何确定,一下由找法网为您一一解答。
连带共同保证人的追偿权应如何确定

  一、连带共同保证人的追偿权应如何确定

  在保证担保法律关系中,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的追偿权。保证人的追偿权又称为求偿权,指保证人享有的于履行保证债务后,得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连带共同保证中的“连带”是对“共同保证”的限定,而非对保证的修饰,该连带特指共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各保证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在连带共同保证成立后,可能发生双重连带关系,一是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关系,即“保证连带”,二是连带共同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又存在连带关系,即“连带保证”。

  连带责任人代主债务人偿还了债务,或者连带责任人对外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偿还。如果生效法律文书对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芬恩没有确定的,连带责任人对外偿还债务后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二、连带共同保证

  按照保证人的数量,保证债务可以分为单独保证债务与共同保证债务。单独保证是指单一的保证人为担保时而成立的保证债务。数人对同一债务的履行所提供的保证,即为共同保证。根据各保证人的保证份额及其相互关系不同,共同保证又分为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两种基本形态。此种共同保证之涵义,应属广义。也有的学者将数人对同一债务所提供的保证称为“数人保证”,其中,各保证人依照约定的份额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按份保证;而各保证人对所保证之债务的履行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方为共同保证。也即是说,共同保证仅指有连带责任的数人保证。此可谓狭义上的共同保证。

  三、连带共同保证的特征

  1、保证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至于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是自然人、法人抑或其他组织,在所不问;数个保证人是与债权人共同订立保证合同还是分别订立保证合同,各保证人之间有无共同提供保证的意思联系,甚至是否知晓另有其他保证人,均不影响共同保证的成立。但如果两个保证人所提供的保证一为有效、一为无效的,不能成立共同保证。

  2、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所担保的债务须为同一债务。至于其为同一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是相同部分还是不同部分,均不影响共同保证的成立。一个保证人为同一债务人的数个债务分别提供保证以及对数个债务人的同一债务提供保证,或者多个保证人分别对一个或数个债务人的不同债务提供保证的,均不符合共同保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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