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证人追偿权是什么

2022-03-28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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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证人追偿权是什么?保证人如何行使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保证人追偿权是什么

  一、保证人追偿权是什么

  保证人的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保证人追偿权的预先行使条件

  (一)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这是保证人在行使预先追偿权的时间要求,在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之前,保证人不能够行使。

  (二)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民法典》第条将“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作为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先决条件。

  (三)保证人应申报保证债权。保证人追偿权要预先实现,必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其保证债权,参加破产财产分配。

  (四)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的行使以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为前提,即不存在责任免除的情形。如果在债务人破产时,保证责任因《民法典》规定的免除情形而免除,即使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保证人也没有必要行使预先追偿权。

  三、保证人如何行使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保证人如何行使追偿权(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规定的追偿权利;(三)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保证人享有担保法规定的追偿权利,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四)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五)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保证人在向债权人承担完应尽的责任之后,是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保证人追偿权是什么及相关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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