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的形式是什么

2021-01-11 16: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所谓租赁合同,就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使用,承租人对其支付相应租金的合同。那么民法典规定的租赁合同的形式是什么呢?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租赁合同双方的义务又有哪些?以下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一一解答。
租赁合同的形式是什么

一、租赁合同的形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即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约定,都将被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必备条款

1、租赁物的基本情况。租赁物是出租人、承租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履行,因此,它是租赁合同的首要条款。为避免争议,在租赁合同中应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2、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未约定租期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3、租金条款。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和租金支付时间。倘若没有租金条款,那将与借用合同无异。租金的规定,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区别。

4、维修责任条款。在租赁合同中,应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二)选择性条款

1、转租条款。在合同中可以根据情况,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2、保证金条款。租赁合同订立时可以约定,承租方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约定保证金退还的条件。

3、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租赁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承租方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4、其他事项。在租赁合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加以明确约定。

三、租赁合同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租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民法典租赁合同部分的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租赁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出租人有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

3、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因没有及时维修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或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处租人。

6、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收集的关于租赁合同的形式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在租赁合同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来订立合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前往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届时将会有在线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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