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几种

2021-07-14 11: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事人之间进行买卖交易的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中会注明买卖的标的物、买卖的价款以及相应的买卖人签名。那买卖交易要进行支付价款的,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几种?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几种

一、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几种

1、一次性付款

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2分期付款

此种付款方式约定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将购房款分若干次付清;

2、其他方式

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

二、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三、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

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如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对标的物的缺陷作了声明,或买方知道标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购买,则卖方对标的物的缺陷不负责任。

3、督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几种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其它付款方式(如住房公积金或银行按揭)。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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