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生效日是什么意思

2021-07-30 14: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的忧患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人开始购买养老、大病、医疗等商业保险。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很多人会忽视一点,即保险合同的生效日期,人们往往会将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日期混为一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合同生效日是什么意思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生效日是什么意思

  一、合同生效日是什么意思

  保险中的合同生效日及对应日指缴费的次日或保单签收日的次日。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以保单正本为准,保单上所写的合同生效日就是每年的对应日;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保证人(见证人)等签署完合同当日起,合同最后落款日期为生效日期(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条规定,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二、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三、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一个事实问题,而其生效却是个法律问题。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开始发生效力,当事人开始受该合同条款的约束。

  关于合同的成立,我国民法典有这样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关于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关系存续状态的重要界点。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民法典同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条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那么生效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时,合同的生效就会滞后于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其效力也具有上述的两种状态,即立即生效或附有条件、期限而效力待定,所以保险合同是否自成立时生效与其是否附有生效条件或期限有关。

  由上可知,合同的生效日及合同的成立日并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合同成立之后就会生效,如果法律对于合同的生效有另外的规定,那么应当遵从相关规定。阅读了上文相信大家对于合同生效日是什么意思及相关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其他问题无法解决,欢迎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