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

2021-08-05 15: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现代我们国家中货物运输是要签订合同的,其中就包括各方面的要求,很多人对于这些要求都不够了解,那么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他的定义包括了哪些内容?以及有哪些类型?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

我国法律在规定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同时,也明确了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以过失为承运人责任构成要件,并由承运人负举证责任。在实践中,承运人举证责任不能免除,承运人无法证明其无过错的,推定其有过错,在责任后果上与无过错责任并无区别。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也可以免除责任。

1、不可抗力

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因货物自然特性和运输特性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二、运输合同的定义包括了哪些内容

1、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承运人和旅客、托运人。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或者票款权利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可以是一人或者为数人,如在相继运输中承运人可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有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承运人。承运人多为法人或者组织,但也可以是个人。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具有双重身份,其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有时就是收货人,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另有收货人,此时,收货人不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外国和国际公约一般都规定,货物送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有通知收货人的义务,经收货人请求交付后,取得托运人因运输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在存在收货人的情况下,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是为了收货人的利益,承运人应当依照运输合同向收货人交付,但收货人的权利产生于请求交付之时,而非运输合同订立时,收货人是运输合同的第三人,也是运输合同中重要的关系人。

3、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由此可见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承运人运送行为,不是货物和旅客。

4、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是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权利是收票款或者运费;而旅客、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其对应,权利是要求承运人将其运输到约定地点,义务是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这里的票款是指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这里的运费是指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

三、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类型

1、按所运货物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

2、按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是否有协作关系可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与联运货物运输合同。

3、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与管道货物运输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货物运输合同的类型,分清其定义及特征才能帮助我们更好的避免合同纠纷。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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