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委托经营是行纪合同吗

2021-08-1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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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很多人都不知道行纪合同是什么?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如果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接享有权利并且承担义务。那么委托经营是行纪合同吗?下面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委托经营是行纪合同吗

一、委托经营是行纪合同吗

委托经营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指的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四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二、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有什么区别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任而产生,由一方代为另一方办理委托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受。但是,这两种合同又有所区别:

其一,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其二,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不能成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各类民事主体之间均可建立委托合同关系,对委托人、受托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其三,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在前一种情况下,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三、行纪合同的特征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委托经营是行纪合同吗?综上所述,委托经营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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