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符合赠与现金的条件

2021-09-07 10: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为了表达自己的好意,很多人会选择赠与财物给他人,为了保障赠与双方的合法权益会选择签订赠与合同,那么如果要赠与现金需要什么条件。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符合赠与现金的条件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符合赠与现金的条件

一、符合赠与现金的条件

(一)赠与的现金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赠与人赠与的现金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赠与是为了逃避履行法定义务,该赠与合同无效。比如为了逃避债务把财产赠与给他人,此事即使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也无效。

(二)必须是基于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赠与行为必须是赠与人自身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出现受他人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时作出的。

(三)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这是最容易忽略的一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还要有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但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则赠与合同不成立,自然也不成效。

二、赠与行为

赠与虽然不可能成为社会中财产所有权移转的主要形式,也起不到直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在现代社会,赠与仍具有相当的社会意义:赠与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财富平衡分配;另一方面,赠与可以沟通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进而融洽社会气氛,减少社会矛盾。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因此,为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赠与合同的立法中,立法者都尽可能采取措施优遇赠与人。

三、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的三种情况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受赠人如果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时,这表明,赠与合同赖以存在的感情基础将不复存在,与之相适应,赠与合同也将失去存在意义,因此,法律赋予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一定的负担,接受一定的约束。而受赠人如果不按约定履行该负担的义务,是一种对自己诺言和对赠与人意愿的违背,从某种角度上讲,也是有损赠与人的利益的。为此,法律特别赋予赠与人以法定撤销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想要符合赠与现金的条件,现金必须是赠与人合法所得的财产,赠与人和受赠人出于真实意思赠与和接受赠与。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符合赠与现金的条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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