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2-02-22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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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知道,夫妻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和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您知道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占地赔偿款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因如下:

  (一)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人,不应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

  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前提条件——该财产须具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款是对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

  (二)从保护失地农民角度来说,土地补偿款应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从立法目的解释来看,土地补偿款的实质是对失地农民今后的一种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从一定程度上讲,它是农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补偿款实质是对失地农民这一特定身份人群的一种生活保障,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

  二、补偿款要交税吗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当交税。

  三、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赔偿金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是因为事故,赔偿给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那么依法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般的财产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相关知识,占地赔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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