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属性上看,在我国律师见证仍属于“私证”,依法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不同于公证的证明力,公证书一般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律师见证并不是公证,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又遭受财产上的不利损失。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受赠人如果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时,这表明,赠与合同赖以存在的感情基础将不复存在,与之相适应,赠与合同也将失去存在意义,因此,法律赋予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一定的负担,接受一定的约束。而受赠人如果不按约定履行该负担的义务,是一种对自己诺言和对赠与人意愿的违背,从某种角度上讲,也是有损赠与人的利益的。为此,法律特别赋予赠与人以法定撤销权。
根据我国的法律和相关司法实践,律师见证不属于公证,经过律师见证的赠与,赠与人仍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律师见证的赠与能否撤销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