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情势变更是否属于违约

2021-09-09 14: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实践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原因,这些原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顺利履行,法律对此也做了具体规定。那么情势变更是否属于违约?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有哪些?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情势变更是否属于违约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情势变更是否属于违约

一、情势变更是否属于违约

因情势变化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要依据合情实际情况,采取补助措施或者赔偿一定损失。

因此,情势变更不属于违约。

二、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有以下几项条件:

(一)应有情势变更的事实,也就是合同赖以存在的客观情况确实发生变化。这里应严格把握对“情势”、“变更”等概念的理解,上文已对上述概念作出说明,此处不再赘述。

(二)情势变更,须为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相关的情势变更,即表明其知道相关情势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并甘愿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情势变更原则就并不适用。

(三)情势变更必须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也就是由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意外事故所引起。如果可归责于当事人,则应由其承担风险或违约责任,而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四)情势变更的事实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要件。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发生情势变更,就表明相关当事人已经认识到合同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且对这个变化自愿承担风险。

(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情势发生变更后,如继续维持合同效力,则会对当事人显失公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只要达到由于情势变更的事实的发生,致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显失公平。

三、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有哪些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对于当事人来讲主要有两个效力:

(一)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可以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重新达致平衡,使合同的履行变得公正合理。变更可以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变更,如合同标的数额的增减、标的物的变更、履行方式等。

(二)解除合同。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并结合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具体规定,如果变更合同尚不能消除双方显失公平的结果,就可以进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场合通常包括:在合同目的因情势变更而不能实现场合,或者合同履行因情势变更而成为不可期待的场合,或者合同履行因情势变更而丧失意义的场合,在这类场合下,一般就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

上述两个效力的层次是不同的,也就是法院在认定变更或解除合同方面应遵循一定的顺序。按照合同严守的原则,法律优先考虑在最大的限度范围内维持原有的合同关系。因此,如果合同有变更的可能,应该首先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还不能消除双方显失公平的结果,则考虑解除合同。如果当事人坚持解除合同,而该合同达到司法解释所认定的“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院可以认定直接解除合同。

由于情势变更的原因大多是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或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因此情势变更不属于违约责任。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情势变更是否属于违约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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