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失物是否算不当得利

2021-09-15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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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际中,我们逛街时有些会捡到别人的遗失物,对于拾得的遗失物,我们应当及时的归还,不能占为己有,那么有些朋友就会想知道,遗失物是否算不当得利?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以知道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遗失物是否算不当得利

一、遗失物是否算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

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

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

二、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

(一)原物返还

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二)作价返还

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

三、不当得利多少可以立案?

不当得利纠纷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没有立案的数额要求。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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