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仓储合同最多能签多久

2021-08-30 14: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仓储合同的储存期限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后,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或随时请求提取仓储物。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具体了解“仓储合同最多能签多久”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仓储合同最多能签多久

一、仓储合同最多能签多久

仓储合同的储存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仓储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仓储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8、合同的有效期限;

9、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

三、仓储合同的成立条件

和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一样,仓储合同中要求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标的,保管费。同时不能有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签订即可成立,无需交付保管物。

《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仓储合同的储存期限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约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仓储合同最多能签多久”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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