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业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

2021-08-26 11: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物业服务合同并不是签订后就不可以解除,也并不是说解除合同就一定会造成违约的后果,有些情形是可以解除的,那么物业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一起来阅读本篇文章,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
物业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

一、物业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情形如下:

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二、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后果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对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不能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向其收取物业费,但是否就等于这些业主可以不交纳或支付任何费用呢?当然,这也不是一概而论的问题。

如果是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后,原物业管理企业仍拒绝退出、拒绝办理交接手续的,在业主委员会同原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的物业服务费,业主不应当再向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如果是单个或部分业主同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在原物业管理企业退出和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组织进驻前,除非能够证明原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提供物业服务或证明其提供服务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同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单个或部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即没有合同依据,管理人为被管理人财产利益而实际向被管理人提供服务而形成的法定之债),应当按照“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向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签物业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未签物业合同,业主也要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业主就应该交物业费。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物业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的内容,当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时,我们就可以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而不会造成违约,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