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间接委托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2021-09-01 10: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体现在适用范围不同、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有偿性不同等方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具体了解“间接委托与行纪合同的区别”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间接委托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一、委托与行纪合同的定义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间接委托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

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

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4、有偿性不同。

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行纪合同的特征

1、行纪人具有主体的限定性

行纪人应当是经过批准可以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

3、 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

4、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法律行为

5、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在适用范围、委托人的法律地位、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和有偿性等方面都有所区别。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间接委托与行纪合同的区别”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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