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可否先签保证合同再签主合同

2021-08-3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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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如果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那么,可否先签保证合同再签主合同?下面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解答。
可否先签保证合同再签主合同

一、可否先签保证合同再签主合同

从合同不能先于主合同签订,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因此没有主合同的存在,从合同也就没有了签订的前提。从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从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主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主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从合同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

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三、订立保证合同的注意事项

1、保证合同应当为书面形式。可以是一份独立的合同书,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2、保证合同成立的特殊形式: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3、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为保证人和债权人。

4、保证合同通常仅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也可以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

5、两种实践中的保证责任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可否先签保证合同再签主合同?从合同不能先于主合同签订,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因此没有主合同的存在,从合同也就没有了签订的前提。对此,您若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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