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子公司向总公司借款需要合同么

2021-10-06 12: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资金周转一直是企业的命脉,资金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不可缺少的一环。而在我国有母公司与子公司之分,那么子公司向总公司借款需要合同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子公司向总公司借款需要合同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子公司向总公司借款需要合同么

一、子公司向总公司借款需要合同么

需要的,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1)这里包含两个借贷关系:一个是母公司向银行借款,另一个是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

(2)子公司与母公司是关联方关系,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对纳税人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但母公司如有足够的证明有关资金确定是从金融机构取得,这种借贷关系可不作为关联方关系对待,而作为正常企业间借贷关系对待。

(3)子公司实际支付利息时,应视同先向母公司支付利息,再由母公司向银行支付利息。母公司收到子公司上交的利息时应作收入,应向子公司开具收到利息的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子公司税前可扣除的支付给母公司的利息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计算的利息计算。

二、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为了避免借贷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保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借贷要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法律将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可能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因此,在借贷前需要了解借款人的用途并在书面协议中列明。同时,借贷双方需要自愿协商同意,若一方欺诈、挟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与对方签订借贷合同,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2、订立书面协议

目前,大量民间借贷没有订立书面协议,尤其双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任何书面字据。一旦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出借人很难举证证明,尤其是小额现金借贷。因此,建议出借人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3、利率应合法

借贷可以约定利率,也可以不约定。《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对于未约定利率的,视为无偿借贷,在借款期限内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但是,借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逾期不偿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支付利息。因此,如果出借人需要有偿借贷的,一定要在借款协议中注明借款利息。借贷双方可以根据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共同约定一个合理的利率。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如因利率约定不明而发生争议,可比照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对于“利滚利”的复利借贷和预扣高额利息的借贷,法律不予保护,债权人只能要求本金。

三、借款人借款有哪些事项要注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

从上文我们知道,子公司向总公司借款需要合同,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以上就是子公司向总公司借款需要合同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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