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司采购哪些需要签订合同

2021-10-0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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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公司的日程工作中,需要的办公用品或者必备的一些使用的产品都需要经过公司的正规程序进行采购的,因为这涉及到公司财产的使用,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是合法的。那么,公司采购哪些需要签订合同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采购哪些需要签订合同

一、公司采购哪些需要签订合同

应当签订商品采购合同,合同中要备注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等等。

二、民法典规定采购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一)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二)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或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方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三)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三、合同有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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