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2、 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3、 保证不是在债务合同签订之后就自己产生的,如果想要通过第三人来保证的话,是要与第三人签订一个保证合同的,只有这个合同合法有效,这个保证才能合法有效。所以保证合同就是提供担保的一方与保证人之间所签订的-一个凭证,有此凭证之后,保证人就与债务有了关系,在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办法履行自己责任义务的时候,保证人就要帮忙履行。
1、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 连带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谓保证责任,就是保证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保证期间均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 保证合同中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2、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以上是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是保证合同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理解为保证合同就是一种承诺,为了让保证人和债权人可以互利互惠,保证彼此的关系的稳定,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